酒店服务

保标招标 > 酒店服务 > 招标信息 >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及四楼健身中心整体竞价招租交易公告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及四楼健身中心整体竞价招租交易公告

· 2024-01-25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及四楼健身中心整体竞价招租

项目名称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及四楼健身中心整体竞价招租

项目编号

CQJJ2024-01-0002

委托方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4年 1 25 9:00始至2024年 2 18 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 1 25 9:00 2 19 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天鹅湖大酒店裙楼三楼康乐中心

380

6

65

6.5

天鹅湖大酒店主楼及裙

楼四楼健身房、游泳池等

1350

6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东流路888#天鹅湖大洒店;

2标的权属情况: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租期外)三个月

2、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三楼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运动、健身、康体、餐饮服务等项目

四楼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运动、健身、瑜伽、游泳、美容美发等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 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 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 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

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 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 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货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 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 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 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各类健身器材购置费用总额应达到人民币300万元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改造及购置费用,委托方将进行决算审计,如最终投资额达不到委托方要求,根据实际金额的不足部分相应减少免租装修期时问,实际金额每减少30万元,免租期减少10天,减少不足30万元按30万元计算。如投资额少于240万元,则委托方有权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时,意向承租人需携带泳池救生员证及泳池救生员、教练员工作标准手册及救生员岗位职责。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 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多退少补。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 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ahcaee.com/TPBidder)。参考手册下载-产权交易-产权竞价类项目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二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ahcaee.com/TPBidder)。

2、点击左上角招标公告-产权-》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同意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提交竞买申请书-》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须通过基本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点击保证金查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支付0等字样,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支付0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63353673、4009980000)进行反馈。

3、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及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4、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三

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ahcaee.com/TPBidder)进行竞价。

2、本项目竞价阶梯5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联系电话:0551-6335310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为公告发布截止前五个工作日。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10%收取。单笔单向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十七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ahcaee.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范 工,联系电话:1395606708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工,联系电话:0551-63353673;(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A2座)

技术支持

17718199027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延时竞价期组成。

5.报价具体流程如下: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下一轮报价应在前轮报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加价幅度。意向方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6.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7.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报价结果,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因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9.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中止报价活动。中止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报价活动的,待影响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报价或重新组织报价,规则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报价。继续报价时按暂停报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及延时报价期继续组织报价。

(2)如继续报价无人应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报价者为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3)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10.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

附件2: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二〇二〇年一月修订

租赁合同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方):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东流路888#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第二条:租赁地址部位及用途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向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三楼康乐中心、四楼健身中心(包括酒店健身房及游泳池区域)位置建筑面积约1730平方米作为乙方的租赁场地。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三、四楼平面图》,甲方已在本合同签署前向乙方出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该房屋的现有房屋架构、装修情况及设施设备状况,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甲方移交乙方房屋现状及设备设施等清单》中加以列明。所有场地已配备的设施、设备、内装修、家居、工艺装饰品、低值易耗品均按现有状态经清点移交乙方使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须具备经营本项目的合法资格,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乙方应于开业前,向甲方提供经营该项目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各类资格证书、批准文件等证照的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本合同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正常营业后,乙方将上述证照变变更情况及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办理经营所需各类证照,甲方尽力协助提供所需资料,但甲方考虑可能会给酒店带来不利后果的除外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三楼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运动、健身、康体、餐饮服务等项目:四楼租赁房屋的用途为运动、健身、瑜伽、游泳、美容美发等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占用房屋以外的其他地方,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等主管部门的经营要求。

第三条: 租赁方式和场地改造事项

3.1本合同所指租赁方式是指甲方出租场地和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给乙方,乙方负责按照五星级酒店的整体装修、布局标准,并采用符合五星级酒店标准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并自行聘用员工、承担运行资金和添置经营所需设备及工程改造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3.2 乙方对外经营、宣传、合作,只能以 (乙方)名义进行,未经授权,除地址描述外,概不能使用安徽天鹅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或天鹅湖大酒店的名称,若有发生误导消费者等侵害甲方名誉权的行为或因此被认定为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3.3 乙方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址证明等资质材料给甲方并确保其合法有效。

3.4 乙方承诺投资不少于 万元对所租用甲方四楼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甲方给予乙方 天免租装修期,即自 日。对改造及购置费用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如最终投资额达不到甲方要求,根据实际金额的不足部分相应减少免租装修期时间,实际金额每减少 万元,免租期减少 天,减少不足 万元按 万元计算。乙方应按照免租期实际减少的天数补交租金。乙方需将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及预算决算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为乙方场地改建提出要求。乙方装饰装修必须符合五星级酒店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如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限期内整改完成,相关检测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游泳池各项卫生消毒设备、水质及卫生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卫生监督管理局A级泳池标准。

3.5 甲方为乙方提供区域网络等一系列有益于乙方经营的措施,收费标准另议。在双方对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未达成一致意见以前,甲方不保证通信网络的使用条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 租赁期为 年,自 日止。 (其中免租装修期 年 月 日。)

4.2 租赁押金人民币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同时交纳。若乙方严格充分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则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90日内,乙方凭押金收据,甲方不计息将押金退还乙方。合同履行期间,押金不冲抵拖欠的费用,在合同终止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双方再行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3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第一优先权续约,但乙方应于期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全部条件方可作为有效续约。在续约时,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未于上述所规定期限内申请续约,或虽已依该规定申请续约而未经甲方同意,则合同于期限届满时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完好无损地交还所有场地和设施设备各类物品以及有关经营文件、证照等,并撤出场地。

第五条: 租赁费、其他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为:

第一年(自 日止)租赁费用:

第二年(自 日止)租赁费用:

第三年(自 日止)租赁费用:

第四年(自 日止)租赁费用:

第五年(自 日止)租赁费用:

以上租赁费包含物业费及水电费用,乙方应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6个月为一期预交租赁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 日起至 日)半年租金 万元。其后,乙方应于每期的租赁期限起始日的第15天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如2024年06月1日2024年11月30日租金应在2024年05月15日前付清,2024年12月01日2025年05月31日租金应在2024年11月15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5.2 双方同意租金的起算日自 开始。

5.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现有场馆内的内线电话。但内线电话均不开通外线。对于场馆内现有的外线电话或乙方要求内线开通外线的,每月的电话费根据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详单。

5.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纳税、承担风险。承租期内,乙方除按期缴纳租金外,还应承诺;

5.4.1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不少于50张乙方的健身游泳年卡。此卡甲方不可用于销售,并按照乙方日常管理要求进行使用。

5.4.2乙方为住店客人提供免费健身、游泳服务。

5.4.3乙方需承担健身房、游泳池方面的相关协会会费及游泳池相关检测费。

5.5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住宿及餐饮方面的优惠价格,具体方法另行协商制订。

5.6甲方承诺乙方是酒店内唯一提供瑜伽、健身、游泳、等健身康体项目的场所。甲方不再向第三方提供酒店内其他场所经营与乙方相同的经营业务。(酒店客户自行选择消费需求与甲方无关甲方无权干涉

5.7甲方按市场优惠价向乙方提供员工用餐,员工用餐 20 元/每人餐;用餐标准按市场价一年一定,先购票后就餐。

5.8 甲方向乙方提供布草洗涤服务,其中客用毛巾等布草洗涤不收取费用,员工工服洗涤执行酒店优惠价,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

5.9 甲方向乙方持卡用户提供每次不超过2小时免费停车时间,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后,甲方按实际停车时间向乙方用户收取费用或要求乙方代为支付。

5.10上述费用包含且不限于上述乙方经营中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于次月5日前发送乙方清单,乙方应在10日前给以答复并结清费用,逾期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发送的清单报价,甲方有权采取维权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租赁经营和管理

(一)营业时间

6.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和营业制度,每日营业时间为7:00-22:00。如因甲方管理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原定的营业时间,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广告及促销

6.2乙方在酒店内发布的宣传印刷品,其内容及方式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作广告宣传,均属违约行为,乙方须立即停止并对此做出赔偿,赔偿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6.3甲方需协助乙方作好对外宣传工作,在酒店明显位置推广健身中心及其服务;在酒店房间内放置推广其服务的资料等。

6.4甲方的所有促销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其中涉及乙方经营范围的,其优惠折扣乙方应予协商执行。乙方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给予优惠,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6.5乙方自行独立承担广告、经营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并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供甲方备案。乙方不得对甲方或其租赁场地之商业信誉、名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三)商品管理

6.6 乙方所销售、使用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合肥市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及使用商品的质量,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若发生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拥有对此的追诉权利。

6.7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须向甲方备案,价格须符合国家和合肥市物价部门规定。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如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或损害顾客利益,由此造成甲方名誉、顾客利益受损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拥有对此的追诉权利。

(四)营业场所的管理

6.8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营业场所进行的改造和装修,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递交装修图纸及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日期,并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期施工中人员及物资运输均不得使用酒店客用电梯,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酒店其他对客区域随意走动、喧哗。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客户发生言语、行为冲突,不得在施工区域有抽烟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行为如有发生,由甲方安保部经理按500元/次进行对乙方处罚。

乙方的装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乙方的装修活动不得破坏饭店的统一布局,不得影响相邻单位对饭店场地、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指正。完成工程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方能营业。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不按期采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6.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的经营场地以及相关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整齐、无划痕。爱护经营场地以及所有设施设备。确保所有建筑结构和非建筑部分(例如内装修、各类门、锁、家具、设备、用品、电器、空调、管道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损坏按购置价赔偿。

6.10乙方不得在营业场地的梯间、通道、公共区域或防火必须场所设置任何摆设、加装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物品,确保营业场所及人员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不准使用电饭锅、微波炉、电取暖器等;不准员工在店内留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消防卫生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违规行为,可按照甲方《员工手册》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负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1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期间乙方控股股东的主体不变更。乙方不得将场所的经营管理使用权转租(包)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变更股东的方式变相转租(包)给第三方或其他变相转包,擅自转租(包)作为违约行为,转租(包)行为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6.12乙方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营业场地内所有物品,包括自费安装的设备设施乙方必须自行保管,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意外发生所引起的责任。

6.13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所需的通讯、供电、供水、空调系统等方面提供保障,租赁期内乙方更换相关配件按采购价支付甲方。

6.14甲方应对于乙方日常经营管理给予指导和帮助。乙方在租赁场所内开展经营业务时,应自行办理因在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活动而需要的所有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等,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15乙方经营场地不得随意更换门锁、插销或其他配件,也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下安装任何额外的锁、插销等。如确需更换或配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每一门锁交两把钥匙至甲方。乙方在场地的营业时间或非营业时间内,不能发出噪音、叫嚷声,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区域的正常运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制定节约能源的相关制度,确保水、电等能源的节约。在现有用电配置的情况下,乙方若需增加大功率电耗的设备,必须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材料安装费用。

6.1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滑等,如因未能做到造成酒店、客户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如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甲方所定的管理条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基于保养、卫生、防盗、消防、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准许甲方人员进入租赁场地进行保养、检查,乙方予以配合。遇紧急事故(如火警、设备故障、发生刑案等必须立即处理的事故)时,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即可进入该租赁场所处理事故,但须于事后向乙方做出说明。

6.17乙方在经营中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纠纷、诉讼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6.18由乙方的任何违规或违法造成了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形象的行为产生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营业款和剩余租金中扣除,如以上款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如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

(五)人员管理

6.19指定酒店安保部经理督导检查乙方按照五星级酒店的服务标准实施有效的清洁、服务和日常管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安保部经理有权利对乙方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处罚标准参照甲方《员工手册》执行,但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人员进行天鹅湖大酒店《员工手册》相关内容的培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同时接受甲方质检的检查。

6.20根据甲方会议型酒店的特殊情况,乙方对于聘用人员必须自行开展政治审查,并将聘用人员的审查结果和人员情况报送甲方人事部门备案。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乙方对于其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6.21乙方应合法用工,员工与乙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招聘员工。聘用人员必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正规岗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明,证、照齐全后方可上岗。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酒店规定处理或辞退该工作人员,乙方应予以执行。若因重大的违规行为而影响甲方信誉、合法权益时,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对甲方信誉造成重大影响,或影响到合同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22乙方应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当相关条款与甲方的规章制度相悖时,以甲方制定的规章为准。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人员是否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是否有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形象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甲方所定的管理条例,乙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

6.23乙方员工的服装必须统一,并与酒店整体风格匹配,服装颜色、款式等需报经甲方认可。

6.24乙方在租赁、承包经营期间应委派经理一名,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该人选需事先报甲方认可。

6.25乙方人员不得私自窜岗,不得在经营场地烹饪或留宿。

6.26乙方保证,其所委派、聘用的员均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积极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和商业信誉、消费者权益,不得有以下行为:

(1)藏匿、盗窃、骗取乙方专柜内的、甲方的、消费者的财产或物品;

(2)故意损坏乙方场地内的、甲方的、消费者的财产或物品;

(3)以任何方式,使消费者的名誉信誉等人格受损;

(4)以任何方式散布、传播、诋毁甲方或者乙方品牌的商业信誉声誉的信息;

(5)其他损害甲方商业信誉声誉、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出现上述损害甲方的权益和声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必须予以纠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为消除该类影响所产生的费用(不限于法律和广告的费用)。

(六)日常管理

6.27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销售除饮料小吃以外的食品。若客人确需提供该方面服务,乙方应联系甲方予以解决。

6.28 在酒店服务指南中列明的住店客人免费项目(游泳健身)乙方必须保证执行,今后酒店指定的各类优惠项目和优惠政策,双方协商执行。

6.29甲方已发放的VIP卡、储值卡、积分卡、现金卡在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条款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乙方承租期间,应给与甲方VIP客户购买健身卡以一定的折扣。

6.30乙方应保障客人在经营场所的安全,如发生客人人身安全及财物损害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应严格按照游泳池安全管理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和人员配置,制定并执行完善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合同附件:乙方的泳池救生员及教练员工作标准手册及救生员岗位职责)。

6.31乙方应按相关的政府法令、法规对其在经营场地进行的经营活动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不得经营与甲方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32双方的交流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所有书面报告双方实行签收制度。甲方由总办签收,预留签收人: 。 乙方由经营负责人签收,预留签名: 。需要答复的,要按规定时间签章回复。签收人如若变更应另行通知。

6.33乙方销售或发放的各类健身卡和促销卡,方案必须报甲方批准并确定使用期限,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租赁承包期。(具体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另行约定),如各类消费卡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发生解除租赁合同情形的,乙方应首先负责清理并退还所有消费卡余额,或根据客户要求且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延续提供限于健身游泳服务,但总额以6.29条款中乙方为甲方已发放的各类卡所提供服务的总金额为上限。所有持卡客户办理完全部清退或转移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因此发生的一切退费等事宜无论乙方是否经营均由乙方承担。

6.3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及发票。甲方不代开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条款的,则其中一方均可向违约方提出书面警告。违约方必须立即整改,若不予采纳执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押金,并追偿乙方违约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押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7.2 在乙方的租赁经营期间,因甲方管理原因(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供电部门停电除外)不能保证经营场所的通讯、供电、水、空调系统等设施的正常工作,而造成乙方停业,其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承包经营期内,因甲方需在经营场所内维修通讯、供电、水、空调系统等设施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并不作任何补偿。

7.3若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逾期撤离场地,则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日承包租金的双倍,并加付10%违约金。如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利自行收回并清理场地,场地物品视作乙方自动放弃做无主物处理。甲方处理场内废弃物品而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如不能按期限如数地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以应交当期租金或费用为基数,按每日5‰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款清,延期超过30日视作乙方严重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结清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后撤场。并按本合同7.1、7.3条的规定处理,乙方放弃任何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 乙方承诺投资300万元对所租用甲方三楼和四楼场地进行装修升级及设备购置,如乙方实际投资额少于240万元,甲方有权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8.2合同期届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场所和设施设备按移交清单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8.2 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或者合同到期后,所有乙方投资的与主体相连装饰面及购置设备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不得予以拆除和破坏。

8.3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周时间内完成好场地交接事项:(1)将属于乙方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等物品及乙方聘用的全部人员撤离场地。(2)甲、乙双方进行往来账目清算后并签署书面交接单视为乙方已完成上述交接事项,撤离场地。

8.4 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除按本合同8.1、8.2 条款执行外,押金不予退回补缴免租期租金,且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场地租赁费作为违约补偿金。租赁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装修均不得撤离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赔偿甲方在另行招租前实际空闲期间的租金损失。

8.5 甲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90天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除向乙方支付三个月场地租金作为补偿,但租赁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装修均不得撤离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押金经双方确认无其他事项后给予无息退回。乙方并需提供真实合理的文件和票据等相关证据。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对租赁标的整体资产出让或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将上述整体资产出让或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8.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条款,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_15_日内仍未予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终止方据此终止本合同,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届时,终止方书面通知的终止日为本合同终止日。

8.7 乙方租赁区域内严禁黄、赌、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8.8如遇乙方经营管理方面违反合同规定,或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客人重大投诉,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超经营范围、或欺诈消费者被有关部门查处,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予以赔偿,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0万元。如乙方不作赔偿和善后处理,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有权继续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8.9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其他政府行为导致经营无法进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不因此相互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应将剩余押金在9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其他

9.1本合同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抵触之处,双方应及时修正。

9.2凡需要发给本合同一方的任何订单、通知或其他文件,在按如下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送达后将被视为已送达对方:(1)以亲手送交方式,需由对方负责人签收;(2)以已付邮资的挂号信方式。

乙方邮寄地址:

甲方邮寄地址:

上述地址作为双方以及法院送达地址,双方邮寄地址如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未接到书面通知以上地址一直有效,一经邮寄视为送达。

9.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足额交纳押金后即生效。

9.4 因甲方承担省、市重要接待任务需乙方暂停营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要求配合停业,甲方按实际停业天数免收乙方租金。停业天数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停业期间场地租金在次年租金中扣除。

9.5 乙方使用甲方原有的,或购置的设施设备、物品,乙方负有维护安全和保养责任,在乙方使用期间发生故障,乙方负责维修,也可报请甲方工程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 本合同一式六份(附件:经营场地图纸、甲方移交乙方设备设施等清单、乙方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乙方的泳池救生员及教练员工作标准手册及救生员岗位职责),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9.8 乙方应保护客人隐私,不得私自加装录音、录像及监控设施。确需安装的,需报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9.9 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之争议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章推荐:

安徽天鹅湖大酒店三楼康乐及四楼健身中心整体竞价招租交易公告

2024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网络系统集成服务采购(a、b包)(第二次采购)

2024年温泉酒店消防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荣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水麦积山国际露营地综合体(综合酒店、综合服务中心、商业街)商业街玻璃幕墙工程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