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分公司 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36号)和《关于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40万吨/年乙烷回收装置增设乙烯精制单元设计变更的复函》(石化股份计项函〔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第三方无损检测(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河南炼化公司现有厂区内。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5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项目炼油配套工程40万吨/年乙烷回收装置(含富乙烯气精制单元)以及炼油配套工程油品储运、给排水、供电电信及仪表、供热工程、辅助生产设施等的第三方无损检测(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PA-相控阵超声检测等)及材料检验(光谱、硬度等)工作,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配合资料和档案的交付验收等 。
2.4.1投标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以上且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OFD)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PA)及以上
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包含光谱检测、硬度检测。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超声波检测(UT)Ⅱ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应急主管部门或石油石化行业核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7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专业(RT、UT、PT、MT、TOFD、PA)检测人员(一名专业无损检测人员最多可兼职2个专业,至少3人)持有以下证书,具备相应业绩:
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其中:RT、UT检测人员具有对应专业(RT、UT)Ⅰ级从业人员资格;PT、MT、TOFD、PA检测人员具有对应专业(PT、MT、TOFD、PA)Ⅱ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的相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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